長期以來,困擾新能源車市場化的一大困難就是充電設施不完善,今后一兩年,這個問題將被大大緩解。近日,財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fā)通知,擬安排資金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或城市群給予充電設施建設獎勵。通知要求獎勵資金與各城市新能源汽車年度推廣考核結果掛鉤,各城市群最近三年的年推廣數量至少要實現翻倍增長。推廣數量越多,獎勵金額越大,如2015年最高獎勵金額可達1.2億元。
這份《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中稱,中央財政擬安排資金對2013年到2015年期間新能源汽車推廣效果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給予充電設施建設獎勵,重點集中在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qū)。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準進行計算,年獎勵額度在1000萬元到1.2億元之間。
業(yè)內人士認為,充電難題是新能源車發(fā)展的核心“痛點”,此次中央財政給予相應獎勵,充電設施建設有望迎來高峰期,這對整個新能源車上下游市場都有極大利好。
平安證券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獎勵范圍廣且期限較長。獎勵對象既包括經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fā)改委批復備案的新能源汽車推廣城市(群),也包括其他尚未備案但推廣效果較好的城市(群)。不僅有助于推廣城市(群)完成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更有助于在更多沒有備案的城市中推廣新能源汽車,提升全國的產銷量。另外,通知的有效期為2013年至2015年。2016年以后,四部委將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guī)模和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成本等情況,對獎勵政策進行適當調整,預計政策將有一定的持續(xù)性。
與此同時,由于獎勵力度大,充電設施建設成本大幅降低。假設一個中等規(guī)模的充電站有80臺交流充電樁和20臺直流充電樁,則整體的成本估計在320萬元左右,可支持約120輛新能源汽車充電。以2014年最低的獎勵標準看,1800萬元相當于6座中等規(guī)模充電站的成本,可服務720輛新能源汽車,約占推廣目標的50%,這對充電設施規(guī)?;ㄔO,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來源:中國經濟新聞網
作者:孫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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